学校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纳入年度采购预算的一般不予受理。但对未纳入年度采购预算,确需采购经学校批准追加预算(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还需经上级批准调整或追加预算指标)后,国资处方可受理采购。
版权所有:计划财务与国资管理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