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公务卡信息暨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我校自2012年1月份启动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财务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得到了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大多数教职工已申请办理了公务卡,并实现了刷卡消费和报销,公务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职工在公务卡申办成功后未向计财处报送信息;已经办卡成功的不及时开卡;持有公务卡职工在办理公务支出时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为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公务卡工作,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办理财政资金现金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库【2015】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公务卡制度改革的认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使用公务卡的文件均公布在计财处网站,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宣传学习。
二、切实加强领导,把规范使用公务卡工作落到实处。
校内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好公务卡改革工作,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当前各部门在规范公务卡使用中需做好如下工作:
(一)及时报送公务卡信息
目前,我校在财政支付系统中录入公务卡信息的只有2011年集中办理公务卡时录入的信息,与实际办理公务卡的人数仍有差距,请2012年以后新办公务卡或持有公务卡、未在计财处登记的职工,尽快将持卡人姓名、工号、身份证号、公务卡卡号、开卡银行(农行成都武侯支行)等信息经单位汇总后,报计划计财处,以便进入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为公务卡使用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明确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及报销流程
1. 日常公务消费中,如有零星购物、外出住宿、购买火车票、飞机票等,须使用公务卡进行刷卡消费,相关支出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也不得使用个人储蓄卡或信用卡支付。
2. 刷卡消费时,请认真核对有关信息,确保发票与POS小票的金额、收款单位信息一致。
3. 通过公务卡消费进行报销时,请附有关发票和POS小票(没有POS小票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和农行公务卡到农业银行任一网点柜台打印交易明细单),签批程序不变。
4. 利用公务卡通过网上支付款项的,请将带有公务卡号、农业银行任一网点柜台打印交易明细单,与发票一起进行报销。
(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1.日常工作中有公务结算业务、尚未申请办理公务卡的老师,请尽快申请办理农行公务卡,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计划计财处。
2.校内各单位《集中报送职工公务卡信息登记表》请于9月21日通过OA发给计财处徐翔,同时请将《登记表》打印稿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计财处备案。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