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物资与服务采购工作廉政风险
防控手册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零一九年五月
目 录
一、使用说明…………………………………………………………………………3
二、学校物资与服务采购业务总流程图……………………………………………4
三、采购业务各工作环节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5
(一)采购项目立项与论证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5
(二)采购申请审核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6
(三)采购招标(部门自行采购)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7
(四)采购验收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9
一、使用说明
本《防控指导书》以我校物质与服务等采购业务工作为主线,按照学校采购基本工作流程,逐一排查采购各环节中的廉政风险点,标示风险等级,提出防控措施。
为了突出重点和便于区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中采用不同符号对风险点进行标示。针对风险点,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权力行使的频率、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廉政风险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分别用“▲▲▲”、“▲▲”、“▲”进行标示。
其中:一级风险点:问题发生后造成的影响大、责任人可能受到“四种形态”中的第三种及以上方式的处理;
二级风险点:问题发生后造成的影响较大、责任人可能受到“四种形态”中的第二种方式的处理;
三级风险点:问题发生后影响较小,可以通过批评教育、通报、完善措施加以警示和纠正。
本《防控指导书》适用于我校涉及采购业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国资处、财务处等)以及具体采购主体部门,全校各部门参照执行。本《防控指导书》所提及涉及对象可能因机构设置和责任分工有所不同,在具体应用时可进一步予以明确。
本《防控指导书》提供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开放式框架,各二级部门单位应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防控措施和规定,使学校采购业务风险防控工作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学校物资与服务采购业务总流程图
三、采购业务各工作环节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一)采购项目立项与论证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流程 |
风险环节 |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
防控措施 |
所涉对象 |
廉政风险点 |
采购项目立项与可行性论证 |
采购概算 |
需求部门主要负责人 |
▲采购计划提出未经部门集体决策。 ▲相关物资或服务采购超出国家或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
1.计财处、国资处每年年初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与该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员举行采购、经费管理与预算培训会; 2. 采购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按《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学校《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与政策对应论证的采购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国资处负责人严格审核。 3.各相关部门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论证、采购概算预算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4.审计处、国资处每年组织进行2次采购管理抽查检查; 5.加强完善各部门采购预算会商制度与预算制定流程; 6.可行性论证工作可逆查,相关论证材料纳入该项目采购档案管理; 7.国资处负责人严格按学校规定的采购流程与预算文件或学校审批报告逐项审核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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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国资处负责人、采购管理员 |
▲▲未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采购概算应采尽编。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增减采购预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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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 |
国资处负责人、采购管理负责人 |
▲未严格按已批准的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 ▲▲未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与学校相关采购管理制度分类编制采购计划。 |
▲▲计划采购时间不合理,采购方式安排不符合相关规定。 |
采购项目可行性论证 |
采购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国资处负责人、采购管理负责人 |
▲▲▲故意未按政府采购法与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可行性论证。 ▲▲▲论证过程中获取不当利益 ▲▲可行性论证专家选择不当,论证过程指向性明显。 ▲▲可行性论证报告未经学校相应审批流程批准。 ▲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 ▲可行性论证报告确定采购规模超过该项目预算规模时未经学校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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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申请审核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流程 |
风险环节 |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
防控措施 |
所涉对象 |
廉政风险点 |
采购申请审核 |
采购申请报告提交 |
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国资处负责人、部门采购项目负责人、国资处采购管理员 |
▲▲采购申请报告内容与已批准的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不符。 ▲采购申请报告未经主管校领导审批。 ▲▲预算外采购项目未经学校批准。 ▲▲▲将可用同一采购项目采购的,拆分若干小项目进行采购申请。 ▲▲▲未经采购程序批准擅自采购,补走采购申请流程。 |
1.对可用同一采购项目采购的,拆分若干小项目进行采购申请规避集中采购或未经采购程序批准擅自采购、补走采购申请流程的采购项目坚决退回整改,并对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警告,采购需求部门再次出现上述行为将上报学校监察处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校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至少每两年有一次对各级采购管理政策与纪律要求的学习与培训。 3.严格按《四川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法》、学校《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审核。国资处加强对审核过程督促与审核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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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选择 |
国资处负责人、国资处采购管理员 |
▲▲▲采购方式未按政府采购与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正确选择。 |
采购申请审核 |
学校领导、国资处、相关审核部门负责人 |
▲▲擅自批准未纳入采购预算的采购申请。 ▲故意延迟审核造成采购延误。 |
(三)采购招标(含部门自行采购)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流程 |
风险环节 |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
防控措施 |
所涉对象 |
廉政风险点 |
采 购 招 标 采 购 招 标 |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
国资处负责人 |
▲▲▲代理机构违规履职 ▲▲违规选取代理机构 ▲所选机构资质不符合要求 |
1.建立学校采购监督机制,制定《学校采购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完善《校内采购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对校内采购评审专家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2.加强招标代理合同中关于服务质量和廉政条款的约定; 3.国资处每年要组织至少2次业务学习,及时掌握各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新法律法规与政策,加强对涉及采购业务的人员业务素质与工作纪律要求,同时对需编制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4.重大采购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协助编制与复核; 5.国资处采购业务管理负责人与采购管理员严格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审核采购文件,公开相关采购信息,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质疑答复等事 宜。内部业务过程可逆查; 6.建立政府采购与学校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质量检查机制。 7.加强对学校采购业主代表、校内采购评审专家、采购监督人员、国资处采购业务管理负责人与采购管理员业务水平学习与培训,严格按各岗位职责要求履职履责并加强工作纪律性。 采购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洽商家、接受好处、宴请。 8.加强对各类招标采购活动的现场监督工作,做好现场监督记录; 9.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审批管理实施细则》、《部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制度、学校有关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组织部门各类自行采购活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10.加强对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 、采购项目负责人、国资处负责人以及合同审核相关负责人相关《合同法》以及学校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 11.国资处每半年对已进入采购流程的采购项目进行清查并通报采购进程,每个采购项目严格按采购文件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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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编制 |
项目负责人、采购业务管理负责人、采购管理员 |
▲▲▲采购文件中(适用于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方式)需采购的物资或服务内容不清晰不规范或控制价不合理 ▲▲▲故意设置不合理或倾向性明显的条件、参数, ▲▲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评分项目与标准设置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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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招标公告 |
业主代表、评审专家、采购业务管理负责人、采购管理员 |
▲▲▲应发布公告而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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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文件与答疑 |
▲▲▲擅自与投标人接触商议投标事宜 ▲泄露购买采购文件单位信息 ▲对采购文件的说明或解释,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
开标与评标 |
业主代表、评审专家、采购业务管理负责人、采购管理员 采购业务管理负责人、采购管理员 |
▲▲▲参与串标、围标或为串标、围标提供条件 ▲▲▲发现疑似围标、串标不制止、不报告。 ▲▲▲招标人以各种方式影响专家评标。 ▲▲泄露有关评审过程。 ▲未按法定标准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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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发出中标通知书 |
▲▲▲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未按规定公示评标结果。 ▲▲不受理依法依规的投诉举报或受理后不认真调查。 ▲招标人未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
部门自行采购项目 |
采购小组成员、采购方案、供应商 |
▲▲▲选择有利益关系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未经集体决定擅自确定供应商。 ▲▲▲收受供应商好处,宴请,损害学校利益 ▲▲按照学校规定应成立而不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方案确定未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
采购合同 |
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 、采购项目负责人、国资处负责人、合同审核相关负责人 |
▲▲▲擅自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要件 ▲▲▲背离原合同实质性内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条款模糊、不完善,给合同执行带来潜在风险,或合同内容与现行国家规定存在明显冲突。 ▲▲合同审核流于形式 ▲▲违规采购既成事实,事后补签采购合同。 ▲▲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不一致。 |
▲不及时签订合同。 |
采购执行 |
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 、采购项目负责人、国资处负责人 |
▲▲▲未严格按合同内容执行采购 ▲▲▲未经学校批准更改采购内容 ▲▲无故拖延采购执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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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验收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流程 |
风险环节 |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
防控措施 |
所涉对象 |
廉政风险点 |
采购验收 |
对照招标文件、合同验收 |
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 、采购项目负责人、国资处负责人、项目验收人员 |
▲▲▲未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品类、数量、质量标准等内容实施验收 ▲▲▲验收中收受供应商好处,损害学校利益 ▲▲应到场验收人员缺席验收 ▲接受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验收申请 |
1.修改完善学校《物资设备采购验收实施细则》,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 、采购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学校《物资设备采购验收实施细则》规定与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组织验收。 2.国资处资产管理员、国资处负责人严格按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物资设备采购验收实施细则》、《物资入库及报账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采购物资入库报账进行复核审核。 3.采购档案及时定期整理入档,国资处负责人每季度进行档案管理情况检查不少于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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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入库报账 |
采购项目负责人、国资处负责人、国资处资产管理员 |
▲▲▲修缮、基建等工程项目未经审计核算 ▲▲未严格按资产管理规定、合同、验收报告进行资产入库登记,或登记出现错漏情况。 |
采购文件归档 |
国资处负责人、国资处采购管理员、采购项目负责人、 |
▲▲▲故意篡改、毁损、丢失采购档案 ▲▲不按规范整理、交接采购档案资料。 ▲不及时移交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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